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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00:00 来源: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清风西125号,邮编:247000,电话:0566-2819106,传真:0566-2819107,邮箱:czszrzyhgh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数据发布解读,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4条,扎实有力推进政府公开信息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各类规划信息。做好各类规划的归集整理,主动公开了总体规划1条,区域规划1条,专项规划2条。截止到2021年底,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形成初稿,因上位规划未出台,控制指标不明确,无法进一步深化定稿,下一步形成定稿后将及时予以公开。

2、加强政策解读力度。结合今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对历年未进行解读的规范性文件列出清单,逐一分解到各个对应科室,要求补充解读材料。同时对今年的一些重点热点政策文件解读采取了图片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完善平台栏目建设。在“重大政策预公开”栏目中添加了“公示信息”子栏目,全年主动公开我局修建性详细规划公示方案信息5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上年结转2件,共办结17件。本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和统一安排,我局抽调专人到公开办集中办公,补充完善了27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开要素,及时在市政策文件库平台公开。二是坚决落实“谁发布、谁负责”和“谁审核、谁负责”的三级审核制度。

  (四)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现有名称为“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网站1个,微信公众号、微博政务新媒体各1个,名称为“九华山自然资源”的微信公众号1个。通过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进行了全面及时的公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网站显著位置链接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全面公开我局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按照国家及安徽省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集体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讨论复杂疑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研究下一步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和难点。二是根据科室职能,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进行了分解,责任到人并明确完成时限。本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2

0

1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1

0

0

0

1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1

0

0

3

(七)总计

13

2

0

1

0

1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力度不够

部分基层单位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时效性不强,我局的指导帮助较少。

2、政策解读发布数量偏少质量偏低

少数科室对政策解读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参与意识薄弱,缺乏积极性。

3、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

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业务尚不熟悉,不能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在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力度

随着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建设的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了更高标准和要求,既要把软硬件建设好,同时也要丰富公开内容,需要关注在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基础上,进一步指导和督促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公开基层政务信息。

2、进一步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2021年我局对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的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还不够丰富,准备明年分解政策解读任务到各职能科室,强化科室出台政策时必须配套解读材料意识,鼓励科室采取动漫、音视频、图片等各种解读形式。加强政务舆情回应,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3、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

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大,兼职多,专业工作能力尚待加强,需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纳入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党组集中学习会等各种学习机会抓好理论培训,采取业务专家“请进来”、学习交流“走出去”等方式常态化学习交流。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局政务公开工作,第一时间传达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交流工作经验,全面提高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政务公开队伍的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