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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1:15 来源: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池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66-281910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为目标,聚焦社会公众关切,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0条。其中国土空间规划、国土调查数据、土地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矿产资源管理、生态保护修复、权力运行及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公开信息330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5条,并通过市政府网站部门信箱等渠道及时回应市民关于耕地保护、规划咨询、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问题18条。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市直单位自然资源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目录》要求,在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的集中办公期间,认真配置好自然资源和规划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目录,并且严格按照目录内容要求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利用“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631条,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性。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机制。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含邮寄、网络、当面提交等形式),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予以答复。本年度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根据司法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在网站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目录及文本。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工作实际和科室需求,优化调整局网站专题专栏,进一步提高网络新媒体平台利用力度,本年度我局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448条,粉丝数量5721人;微博累计发布信息183条,粉丝数量154人。

(五)监督保障

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进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认真研究难点疑点问题,对上级部门反馈问题积极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46.1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0

0

0

0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7

0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深度有待深化,部分领域公开内容仍偏重于结果公示,决策过程、执行和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公开有待深化;二是业务方面公开内容不够精细,个别栏目信息更新频率不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土地征收、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生态保护修复、节约集约利用等核心职能,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研究细化各业务条线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发布日常监督管理,发现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立即督促相关科室人员进行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