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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城市规划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2-09 00:00 来源: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池州市城市规划局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由池州市城市规划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等。
  一、概述
  为深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的有关要求,着力建立起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我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工作开展以来,切实在树立机关干部队伍形象、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取得了实效,拉近了我局与服务对象的距离,搭建了政府与百姓的连心桥。现就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加强组织领导。
  局办公室、信息中心根据工作计划规定的内容,在收集了各科室的信息后,集中完成网上信息公开录入工作,并做到了及时发布。因此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总体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实施有措施、工作有总结。
  (二)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了按规定要求制作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受理机构、申请程序和监督方式。在部门公开信息平台上公布了公共服务、概况信息、法规文件、人事信息和执法依据等重要信息。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坚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划信息咨询及查询制度》、《规划与建设项目公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工作制度,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二是建立并实行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制度。将各科室上报公开的信息定期进行量化评比,并将评比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三是主动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以及行政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健全和落实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公开而没有公开的依法处理;五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定期量化评比中做到奖惩分明。
  (四)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办公室专门负责信息收集、业务操作及软件维护。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我局具体经办人员积极参加了市政府信息中心举办的培训班,接受业务指导,对有关要求清晰明了,确保了能够按要求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并做到严格遵守保密原则。遵循“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履行好了职责,杜绝了因公开不当而导致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稳步推进2009年度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筛选、审核部门制发信息,严防涉密信息外传,做到应公开、早公开、尽公开,将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全年,公开公共服务类信息11条,概况信息12条,法规文件类信息7条,发展规划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8条,人事信息类9条,行政执法类信息4条,职能业务类信息42条,总共对外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受理一起依申请公开信息。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同时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