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5-031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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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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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皖(2021)池州市不动产第00296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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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集团池州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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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19004GB11005F700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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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郁金苑小区G8幢404 |
依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皖1702恢13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皖1702恢131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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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皖(2021)池州市不动产第0029465号 |
绿地集团池州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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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19004GB11005F250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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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郁金苑小区Y5幢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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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皖(2022)池州市不动产第0001619号 |
绿地集团池州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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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19004GB11005F190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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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郁金苑小区S4幢102、102复式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31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