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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专题专栏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5-030号

信息来源: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31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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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5-030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池土国用(2013)第111号

 

安徽奈特申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41702021001GB00037W00000000

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

依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皖1702破10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皖1702破10号。

 

2

池土他项(2014)第005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抵押权

341702021001GB00037W00000000

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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