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5-032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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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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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皖(2016)池州市不动产第00078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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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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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55003GB11001F00030118 |
站前区长江南路池州国际汽车城3幢118、118复式 |
依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皖1702执87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皖1702执878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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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皖(2018)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6038号 |
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站前区支行 |
抵押权 |
341702055003GB11001F000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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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区长江南路池州国际汽车城3幢118、118复式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31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