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5-024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3197-2010号/02885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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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宜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341702018010GB00136F00130116 |
贵池区秋浦花园13#楼精品街16 |
依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池执字0000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池执字00002号 |
2 |
01149939 |
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涓桥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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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 |
341702018010GB00136F00130116 |
贵池区秋浦花园13#楼精品街16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