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5-023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皖(2025)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744号 |
池州市贵池兴业城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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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341702020003GB80371W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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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工业园 |
依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皖1702执15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皖1702执1566号,池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2024)池仲字110号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