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4-019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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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066611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0441-2010号 000442-2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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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少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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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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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702018004GB11002F00010117 |
贵池区建设西路以南、西外环以东书香名邸1幢11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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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皖1702执恢60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皖1702执恢6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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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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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1066612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0440-2010号
000443-2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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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少广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18004GB11002F000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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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建设西路以南、西外环以东书香名邸1幢11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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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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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皖(2019)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6581号 |
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殷汇支行 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殷汇支行 |
抵押权 抵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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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建设西路以南、西外环以东书香名邸1幢117、116、216、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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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054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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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