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3-003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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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2047321C |
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18008GB00042F00010307 |
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侧307 |
根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皖1702执42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皖1702执426号,注销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307的房屋所有权。 |
2 |
012047321C |
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18008GB00042F00010308 |
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侧308 |
根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皖1702执4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皖1702执428号,注销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308的房屋所有权。 |
3 |
012047321C |
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18008GB00042F00010309 |
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侧309 |
根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皖1702执4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皖1702执430号,注销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309的房屋所有权。 |
4 |
012047321C |
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18008GB00042F00010408 |
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侧408 |
根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皖1702执4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皖1702执429号,注销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408的房屋所有权。 |
5 |
012047321C |
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18008GB00042F00010507 |
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侧507 |
根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皖1702执4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皖1702执427号,注销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507的房屋所有权。 |
6 |
012047321C |
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18008GB00042F00010509 |
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侧509 |
根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皖1702执6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皖1702执666号,注销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509的房屋所有权。 |
7 |
皖(2017)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352号 |
安徽石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341702018008GB00042F00010307 |
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侧307 |
根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皖1702执42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皖1702执426号,解除安徽石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侧307的房屋项下抵押权。 |
8 |
皖(2017)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352号 |
安徽石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341702018008GB00042F00010308 |
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侧308 |
根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皖1702执4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皖1702执428号,解除安徽石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侧308的房屋项下抵押权。 |
9 |
皖(2017)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352号 |
安徽石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341702018008GB00042F00010309 |
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侧309 |
根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皖1702执4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皖1702执430号,解除安徽石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侧309的房屋项下抵押权。 |
10 |
皖(2017)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352号 |
安徽石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341702018008GB00042F00010408 |
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侧408 |
根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皖1702执4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皖1702执429号,解除安徽石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侧408的房屋项下抵押权。 |
11 |
皖(2017)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352号 |
安徽石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341702018008GB00042F00010507 |
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侧507 |
根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皖1702执4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皖1702执427号,解除安徽石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侧507的房屋项下抵押权。 |
12 |
皖(2017)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352号 |
安徽石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341702018008GB00042F00010509 |
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侧509 |
根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皖1702执6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皖1702执666号,解除安徽石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贵池区清风路与翠柏路西南侧509的房屋项下抵押权。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 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