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2-054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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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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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皖(2018)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188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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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超/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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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18019GB11002F0001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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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长江南路和谐公馆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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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2)皖1702民初737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皖1702执2845号。(黄超名下证书已收回,作废吴双名下不动产权证书)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 年08月31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