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主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18]41号)文件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秋浦东路69号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66-23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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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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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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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池州市中心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池州市东湖路95号门卫室 |
341702018012GB11016F00070101 |
22.43㎡ |
门卫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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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1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