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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简登记极优服务】关于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通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5-20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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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关于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和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1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持续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着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2022年5月17日起,我市将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证照种类和效力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以下简称证书/证明),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与纸质《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证照领取

权利人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办理和缴费,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业务审核和登簿后,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的电子证照库平台即可按照国家标准自动生成该登记事项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证书/证明),并自动推送至安徽政务服务网及皖事通App。

不动产权人为个人的,可登录“皖事通”APP,点击“我的卡包”,进行核验后点击“我的证照”;或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依次点击“我的”、“我的证照”,即可查看、下载、绑定和解绑对应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证书/证明)。

不动产权人为非自然人的,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进入企业专属空间页面,依次点击“我的”、“我的证照”,即可查看、下载、绑定和解绑对应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证书/证明)。

对于已领取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仍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领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对于部分登记类型不再发放纸质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另行规定。

  三、证照适用范围

  不动产权人持电子证照(证书/证明)在政府各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等办理相关手续时,可以不提交纸质证书,由各相关部门(机构)通过安徽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电子证照共享调用或通过公布的查验渠道查验真伪,实时读取相对应的不动产权利信息。证件具体适用范围如下:

(一)住建部门:办理存量房网签备案等相关业务。

(二)税务部门:办理契税缴纳等相关业务。

(三)公安部门:办理户籍登记等相关业务。

(四)教育部门:办理子女入学等相关事项。

(五)金融机构:办理不动产抵押融资等相关业务。

(六)公积金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等相关业务。

(七)其他部门、机构办理有关事项需当事人提供证明其不动产权利的相关业务。

  四、证照查验核实

(一)查验渠道:个人、企业登录“皖事通”APP或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点击“电子卡包”或“电子证照”、选择“查看电子证照”,即可查询核验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是否准确。

(二)查验条件:

  1.不动产权人姓名(单位名称);

  2.不动产权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电子证书号。

各部门、各行业需要对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证书/证明)进行查验的,应在不动产权人本人出示相关身份证明、产权证号的前提下,通过以上查验渠道对其不动产权利进行验证。

 五、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注销

(一)不动产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登簿时,同步生成《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不动产注销登记登簿时,《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由不动产登记系统自动同步注销,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收回存档,若未能及时回收的,予以公告作废注销。

(二)首次登记、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异议登记等登簿时同步生成《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在首次登记、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异议登记注销登记登簿时,《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由不动产登记系统自动同步注销。已核发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收回存档,若未能及时回收的,予以公告作废注销。

  六、其他事项

(一)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证书/证明)记载的事项应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若出现不一致,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我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由各部门分别颁发的房产证、土地证、他项权证等各类纸质证书/证明继续有效,暂不核发电子证照(证书/证明)。

特此通告。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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