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周红丽 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9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胡孔胜
不动产坐落:1.池州市贵池区杏花名苑小区B13幢701/701阁楼。
2.池州市贵池区杏花名苑小区B15幢203。
3.池州市贵池区杏花名苑小区2幢407。
4.池州市贵池区杏花名苑小区B1幢S103。
5.池州市贵池区杏花名苑小区B15幢127。
6.池州市贵池区杏花名苑小区5幢C118。
房屋用途:住宅、商业、储藏室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池州市秋浦东路69号)
联系方式: 0566-2310310
公示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 年 11月 4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