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0-05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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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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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地权证池字第014000312C号、池土国用(商品房)006554/2014号 |
安徽省池州市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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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长江北路28号时代广场131室 |
依据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皖0802执622号之三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 年11月5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