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6-006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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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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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皖(2021)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41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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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易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19001GB12010F00160506 |
池州清溪家园安置房小区16#楼506 |
依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皖1702执恢28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皖1702执恢2828号。 备注:依据(2023)皖1702民初3374号民事判决确认,将池州清溪家园安置房小区16#楼506房产恢复登记到余新传名下,将余新传名下的位于池州清溪家园安置房小区16#楼506房产交付申请执行人谢富荣抵偿相应债务。所有权自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9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