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使部分行政权力
事项清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委托协议书》,就部分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委托,现将《委托事项清单》予以公告。
2024年9月23日
委托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权力类型
权力事项名称
备注
1
行政许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组织实施及事中、事后监管
2
行政许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组织实施及事中、事后监管
3
行政许可
管理区内的原由市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及事中、事后监管(其中: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教育园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建设用地用途改为商服及住宅用地由受托方初审,委托方承办)
4
行政许可
管理区内规划选址审批,地块规划条件拟定,项目规划方案审批,建设用地(含临时)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含临时)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核发等
5
行政许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批准
6
行政许可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核及事中、事后监管
7
其他权力
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
8
其他权力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
9
其他权力
国有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
10
其他权力
管理区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划条件的拟定及书面合同的备案
11
其他权力
出具违法建设核实意见
12
其他权力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13
其他权力
信用管理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