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池州市人民政府与贵池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委托协议书》,就相关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委托,现将《委托事项清单》予以公告。
2024年9月23日
池州市人民政府委托贵池区人民政府行使部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权力类型
权力事项名称
备注
1
其他权力
农用地转用
2
其他权力
建设用地供应管理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