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5-029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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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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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197510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9587-2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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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根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18019GB11007F00080101 |
贵池区齐山大道西侧康庄城市花园8幢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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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皖1702执恢290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皖1702执恢290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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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115399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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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 |
341702018019GB11007F00080101 |
贵池区齐山大道西侧康庄城市花园8幢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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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5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