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5-018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25900B
赵美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41702018010GB11039F00010602
贵池区百荷小区荷花村1#楼602
依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皖1702执恢48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皖1702执恢487号。
2
092053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贵池支行
抵押权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2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