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G530 石台至查桥(石台段)改建工程项目动用土石资源调查及利用方案》《S358青阳至红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砂石土处置方案》《石台县秋浦河鸿陵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阴巫坑隧洞砂石土处置方案》进行了联合审查。
项目所在乡镇、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县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县直部门参与联合审查。在听取建设单位汇报后,经过充分交流,项目所在乡镇及县直部门出具了《联合审查意见反馈表》。
下一步,将根据池政办秘〔2024〕41 号文件要求,将建设项目剩余石料资源移交县国资委纳入公共交易平台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