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4-040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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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300051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2019-2012号 |
丁雄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55007GB11009F00290102 |
站前区站前路池州徽商城29幢102、102复式一、102复式二 |
根据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浙0411执恢392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浙0411执恢3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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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1255902 |
徽商银行池州分行 |
抵押权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