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4-025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现公告如下。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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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皖(2018)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173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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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亚玲/章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18022GB10001F20131305 |
贵池区杏花村大道西门大桥西南香格里拉小区13幢1305 |
根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皖1702执21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皖1702执2114号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