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我市2024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484.77万元。其中:市级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77万元;贵池区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140万元(含县级“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建设试点项目81万元),搬迁避让“以奖代补”18万元;青阳县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49万元,排危除险19.77万元,搬迁避让“以奖代补”6万元;东至县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83万元,搬迁避让“以奖代补”48万元;石台县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38万元,搬迁避让“以奖代补”6万元。
资金支持搬迁避让、排危除险、“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建设和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巡查排查、避险转移、防灾演练、宣传培训、基层专业支撑队伍建设等工作,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尽快将资金细化到项目、加快推动工作、强化项目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报备实施方案、项目和资金安排情况;项目完成后,对照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报告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