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4-004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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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33979 |
程美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18018GB11005F00060111 |
贵池区长江南路西侧南馨园小区6幢111 |
根据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浙0108执2128号之九,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浙0108执2128号之十一 备注:注销位于贵池区长江南路西侧南馨园小区6幢111的抵押 |
2 |
皖(2017)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145413号 |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萧宏小额贷款公司 |
抵押权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