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三十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2018年、2019年、2020年,全省批而未供土地面积分别为56.68万亩、56.79万亩、64.28万亩,闲置土地面积分别为9.25万亩、15.42万亩、22.21万亩,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面积逐年增加。全省130个开发区核准范围内整体建成率为58.2%,46个开发区建成率低于50%。
二、整改实施主体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重点措施
(一)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一是出台《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二是落实“增存挂钩”机制,部署开展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三是将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市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
(二)开发区核准范围内整体建成率。及时部署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依据调查和评价结果,配合发改、商务、科技等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区加快建设,提高建成率。
四、目标任务
全省及各市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年处置率不低于15%。按照自然资源部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要求和统计口径,配合发改、商务、科技等相关部门,实现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建成率整体提高,力争达到50%以上。
五、完成时限
2023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印发了《池州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2年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及开发利用监测监管情况的通报》,池州市2022年处置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4825亩,处置率31.86%,闲置土地1082亩,处置率20.64%,完成省下达的处置任务。
(二)根据2022年度省级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成果,池州市六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土地建成率均高于75%,实现50%以上的目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
监督电话:18755069040。
电子邮箱:ahgtlyc@163.com。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