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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新闻中心 > 县区动态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到青阳县“上门”解读点状用地政策

阅读次数:1660 作者: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息来源: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12-04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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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理解和执行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振兴的若干举措》文件,12月1日,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科长夏露露率队赴青阳县开展点状供地政策解读宣讲,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同志陪同。

在酉华镇政府,夏科长一行向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从政府管理和企业用地角度分别进行了政策解读和分析指导。“土地利用管理政策变化大、专业性强,基层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对政策的掌握和理解普遍不深不全,通过你们的专业讲解和指导,使我们受益匪浅,开展具体工作时更有底气,也能更好为企业提供服务。”酉华镇副镇长陈东文高兴地说。

在朱备镇东九华文化旅游公司,夏科长一行认真了解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企业下步用地需求。针对企业负责人提出如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内能否办理设施农用地等问题,夏科长一一给予了解答,并就点状供地政策进行了宣传解读。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同志表示,青阳县将进一步谋划高质量点状供地项目,发挥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作用,切实保障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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