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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平湖花园小区(暂定名)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3-05-25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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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相关权益人对城乡规划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我局将召开平湖花园小区(暂定名)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36月263:00;

地点:秋浦街道办事处湖心社区为民服务大厅(池州市贵池区湖心路和科苑路交叉口

二、听证事项、举办机构

    (一)内容:平湖花园小区(暂定名)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二)举办机构: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听证会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35月26日~63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方式:

秋浦街道办事处湖心社区为民服务大厅。

电话:0566-2563127。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湖心路和科苑路交叉口

(三)其他事项: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持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和房产证明)前往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由于听证场地有限,为确保听证工作有序开展,申请听证人数众多的,可自行推举听证代表(不超过5名),若未能达成一致推举听证代表,则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指定。逾期未能提供听证代表名单或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行放弃参加本次听证的权利。听证会召开时听证代表不能按时到场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自行放弃参加本次听证的权利;

3. 若截至公告报名时间期满,我局未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报名,将视同为相关利害关系人自动放弃了该听证会的权利,我局将按规定程序取消该听证会,并审批该设计方案

四、听证要求

  (一)听证代表参加听证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组织好书面材料,充分表达所代表的利害关系人的意愿。

  (二)听证代表应整理好证据材料并制作证据清单,在听证会召开当日向我局提交证据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听证书面意见一式两份。

(三)听证代表应准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听证会结束时在听证笔录上签名。

(四)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五、如需咨询或了解听证会报名有关情况,请联系以下工作人员。

  联系人:秦超     联系电话:0566-2819667

特此公告。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5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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