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3-013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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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180646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4411-2011号 |
陶润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18001GB11002F00210206 |
贵池区春江花园21#楼206 |
根据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皖17执恢39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皖17执恢39号之三。 |
2 |
012064009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行 |
抵押权 |
341702018001GB11002F00210206 |
贵池区春江花园21#楼206 |
根据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皖17执恢39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皖17执恢39号之三,解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行在陶润虎名下位于贵池区春江花园21#楼206的房屋项下抵押权。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 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