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3-012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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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皖(2020)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12414号 |
杨九发、王虹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18004GB10005F00100704 |
池州市建设西路888号金碧秋浦10幢704 |
根据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皖1721执恢189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皖1721执恢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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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皖(2021)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931号 |
东至县众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341702018004GB10005F00100704 |
池州市建设西路888号金碧秋浦10幢704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 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