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石台县 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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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开发企业 |
所在区和 街道(乡镇) |
具体位置 | 住宅类型 |
土地面积 (m2) |
供地时间 | 建设状态 | 未销售房屋的土地面积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11) | (12) |
1 | 阳光嘉园 | 安徽信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仁里镇城东社区 | 曙光东路 | 普通商品房 | 4.4444 | 2019/9/16 | 已动工未竣工 | 3.2684 |
2 | 兴石雅苑 | 石台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 仁里镇和平片区 | 人民南路 | 普通商品房 | 3.2091 | 2019/9/19 | 已动工未竣工 | 2.0035 |
填表说明: 1.关于(2)项目名称:填写楼盘名称或小区名称。 2.关于(3)开发企业:对应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中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准确填写企业全称。 3.关于(4)所在区和街道(乡镇):填写所在的市辖区和街道(乡镇)。 4.关于(5)具体位置:填写详细地址或四至。 5.关于(6)住宅类型:选择填写“普通商品房”“租赁型商品房”“共有产权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 6.关于(7)土地面积:填写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供应面积。 7.关于(8)供地时间:填写出让合同签订日期或划拨决定书核发日期。 8.关于(9)约定开工时间:填写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开工日期。 9.关于(10)约定竣工时间:填写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竣工日期。 10.关于(11)建设状态:选择填写“已动工未竣工”“未动工”。 11.关于(12)未销售房屋的土地面积:此项只针对“已动工未竣工”的项目,“未动工”项目不需填写。核算方法为:设该地块总面积为S,其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容积率为R,已核发销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的建筑面积为A,则未纳入房屋销售的土地面积=S-A/R。其中A的具体数值应根据房屋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证载面积确定。 12.各表项数量关系:(7)≥(12)。 |
表2. 石台县 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汇总表 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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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数 | 存量住宅用地总面积 | |||
未动工土地面积 | 已动工未竣工土地面积 | |||
未销售房屋的土地面积 | ||||
(1) | (2) | (3) | (4) | (5) |
2 | 7.6535 | 7.6535 | 5.2719 | |
填表说明:各表项数量关系(2)=(3)+(4),( 641980,4)≥(5)。应根据表1填报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