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 登录 |  注册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新闻中心 > 规划公告 > 批前公示

杏花村大道以西、花溪路以北地块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建设项目规划科 发布时间:2022-12-14 08:30
[字体:  ]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杏花村大道以西,西苑路以东。规划条件主要内容为:总用地面积约10904平方米(约16.3亩),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不超过1.6,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35米,沿杏花大道原则上不超过24米,建筑高度应符合城市景观风貌规划总体要求(按常规层高计算,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需配套建设幼儿园(不少于9个班,计容面积不少于3200平方米)一座、养老设施用房(建筑规模按计容面积不小于30/百户配建,并不得低于350平方米,并预留一定规模方便后期使用的室外活动空间)一座、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临杏花村大道布局,位于一层,需要独立临街的出入口)一座。

结合地块规划条件、安置方案等要求,贵池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地块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主要建设内容为:112层住宅楼、16层商业楼,13层(局部4层)幼儿园及配套的开闭所、配电房。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3597平方米,计容面积约1740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9296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约331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约3224平方米,养老用房建筑面积392平方米,物业用房、消控室、门卫室建筑面积约174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预装式变压器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约3290平方米,地下车库(含人防)建筑面积约6192平方米;项目容积率约1.6,建筑密度约27 %,绿地率约35%,住宅户数88户;共配备机动车位161个(地上16个,地下14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91个(面积约582平方米)。

二、该方案业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分管市长审查会2022年第8次会议审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该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三、公示地点

现场:项目现场;

网络: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ghj.chizhou.gov.cn/

四、公示期限

2022年1214日至20221222日(共计7个工作日)。

五、意见反馈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科联系电话:0566-2817568

办公地址:清风西路125号六楼607

2. 贵池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余正虎,0566-2026841

办公地址:秋浦西路18号。

六、公示附件

1.区位图

2.场地现状

3.规划总平面图

4.鸟瞰图

5.幼儿园透视图

6.商业透视图

7.建筑层数

8.建筑间距分析图

9.配套分析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