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不动产登记投诉有关情况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促进不动产登记工作质效不断提升,现根据池州市自然自由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投诉机制的通知》通告如下:
一、投诉内容
(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如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
(二)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工作人员存在怠政懒政、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
(三)工作不规范问题。不依规按章办事,知错不改,超时办结等问题。
(四)工作建议和意见。包括对人员管理、登记大厅建设、业务办理、服务质效、便民利企举措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反映其他情况提出投诉请求。反映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其他情况,或提出其他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渠道
(一)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的,可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大厅现场设置的“好差评”实时评价系统、意见箱、意见簿、监督投诉窗口现场反映或拨打大厅监督投诉电话(0566-2310220)、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反映,或在池州人网(https://www.chizhouren.com/)、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信箱(http://zrzyghj.chizhou.gov.cn/)留言等渠道反映。
(二)反映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可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大厅监督投诉窗口现场反映或拨打大厅监督投诉电话反映(0566-2310220),或向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电话反映(0566-2817909)。
(三)反映工作不规范问题的,可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大厅监督投诉窗口现场反映或拨打大厅监督投诉电话(0566-2310220)、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反映,或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信箱(http://zrzyghj.chizhou.gov.cn/)留言等渠道反映。
(四)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可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反映(0566-2310220),或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反映(0566-2819667),或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信箱(http://zrzyghj.chizhou.gov.cn/)留言等渠道反映。
(五)反映其他投诉请求的,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室电话反映(0566-2819138)、或拨打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反映等渠道反映。
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