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不动产登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一改两为”会议精神,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企业优环境优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在政务服务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经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决定,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打通“办不成事”“堵点”“痛点”,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
一、受理范围
(一)因政策法规不允许、申请材料不齐备等原因导致的“无法办理”事项,窗口工作人员政策解读不够、告知不清的问题;
(二)申请办理业务过程中因遇到堵点难点等复杂疑难情况,导致的“难以办理”问题;
(三)窗口工作人员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擅自增设条件,抬高门槛,不予办理的问题;
(四)企业群众多次到不动产窗口申请,仍未办成的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事项。
二、办理时限
对于企业、群众反映的一般性事项,在接收反映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答复;情况复杂、解决难度大,需上报上级部门或集体会商的,7个工作日内答复。
三、特别说明
(一)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职能部门、有关责任人反映问题。
(二)对于涉法、涉诉、涉访以及明显与当前政策规定不相符、因个人原因办不成和超出国家法律、部门规章、相关政策规定范围“完全不能办”的事项,不属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范围内业务不在受理范围。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