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2-048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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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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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1300346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 |
抵押权 |
341702055004GB11000F00012301 |
贵池区富景垚小区1号楼2301 |
根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皖1702执恢29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皖1702执恢298号。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 年08月04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