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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新闻中心 > 规划公告 > 批前公示

池州市生态人文纪念园扩建地块规划条件(控规图则)批前公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建设项目规划科 发布时间:2022-07-13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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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条件主要内容

(1)位置和范围:贵池区杏花村十里社区牧童杏花小区以东,宁安城际铁路以北。

(2)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87707平方米(约131.55亩),其中地块一77846平方米,地块二8337平方米,地块三1524平方米,四至范围及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3)用地使用性质:特殊用地(殡葬用地)。

(4)容积率: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5)建筑密度: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6)绿地率:不小于50%。

(7)建筑高度和层数:建筑物原则上不得超过15米,需与现状建筑及山体环境相协调,具体高度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8)建筑退让:建筑退让满足消防、应急、交通安全要求。

(9)墓穴数量:原则上不低于17000个,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不含公共绿化和道路用地);单穴、双穴数量,节地生态葬法配比等指标应符合民政部门要求。

(10)交通规划设计:

结合建筑及墓区布局处理好交通组织,合理规划车行出入口,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停车位数量以审定方案为准,应设计成生态停车场。

(11)城市设计要求:墓葬区要体现绿色生态要求,集约节约用地。东侧山脊线以东沿白洋河区域应设置生态节地葬,避免破坏现状林相,使墓穴隐藏于自然山林中;景观设计应尊重原始地貌,保留现有树木和林相;因地块靠近白洋河景观带,应加强周边区域景观视线分析,使整体景观风貌协调,避免大面积白色化。

(12)需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及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

(13)其他要求根据国家规范和《池州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修订版)等城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该规划条件业经2022年第4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该规划条件进行批前公示。

三、公示地点

网络: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ghj.chizhou.gov.cn/

四、公示期限

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21日(共计7个工作日)。

五、意见反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科联系电话:0566-2817568;

办公地址:清风西路125号六楼607。

六、公示附件

1.区位图

2.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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