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2-036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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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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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4503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 |
抵押权 |
341702055003GB11000F30010107 |
站前区长江南路池州百汇广场C-1幢107、107二层 |
1、根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皖1702执3290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皖1702执3290号之四。 2、解除对登记在唐文武名下所有的位于安徽省站前区长江南路池州百汇广场C-1幢107、107二层房产的全部抵押、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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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1193089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19406-2011号 |
唐文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55003GB11000F30010107 |
站前区长江南路池州百汇广场C-1幢107、107二层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 年06月09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