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通告》,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9年启动电子证照实时制证工作,累计完成统一登记以来生成的24万笔登记成果电子制证工作。
今后,在池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每办理一笔登记业务,都将同步生成一本电子证照。企业、群众可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查询并下载使用电子证照。
登记机构将通过核验电子证照,取代传统的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查验环节。助力不动产登记“线上办”“零次跑”,同时为其他部门提供便捷查询途径。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企业、群众零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