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探协公示〔2021〕1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皖自然资规〔2020〕5号)、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池州市润洲方解石矿深部勘查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如下:
一、本次协议出让的探矿权基本情况
探矿权名称:池州市润洲方解石矿采矿权深部勘查
协议出让受让人:安徽省池州市润洲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位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棠溪镇石门村
面积:0.2754平方千米。
勘查矿种:方解石
协议出让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皖自然资规〔2020〕5号)规定,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采矿权。
拐点坐标范围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1,117.4408119,30.2228201,
2,117.4418746,30.2238516,
3,117.4430503,30.2249080,
4,117.4438494,30.2241031,
5,117.4421802,30.2225339,
6,117.4421651,30.2226528,
7,117.4415503,30.2222318,
8,0,0
二、公示时间
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7日止(20个工作日)。
三、矿业权出让收益与缴纳
受让人在勘查工作结束后,提交满足开采条件的储量报告并评审备案。受让人在申请确定矿区范围后采矿登记前,应按照评估价值、市场基准价就高确定矿业权出让收益,并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协议,明确缴纳方式。
对上述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125号
联系电话:0566-2819125
传 真:0566-2819107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