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HXZY-FW-2020042
尊敬的各位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受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拟对该单位的池州市2020年地质灾害汛前汛后调查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有兴趣且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人须是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
5、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二、预算金额:10万元
三、工作内容
(一)汛前调查任务:
1、对辖区内地灾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基本查明重点隐患点的现状,结合监测资料综合研究,分析稳定性及发展趋势,提出可操作性的具体防治措施。落实监测和防治单位、责任人,调整县(区)、镇(乡或街道)、村(社区)、组(队)四级群测群防监测网络。
2、负责对基层工作人员、群测群防员等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工作。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对突发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提供防治建议或除险方案。
3、负责对辖区内拟报新增与核销的隐患点进行技术鉴定,对新增的隐患点,及时确定责任人和监测员。集成全市调查数据,调整完善池州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建立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历年变动情况、避让搬迁及工程治理台账。
4、确定池州市2020年防灾重点,编制《2020年池州市汛前地质灾害调查报告》、《2020年池州市汛后地质灾害核查报告》。
5、参与市局2020年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
6、汛期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巡查工作。
(二)汛后调查任务:
1、对辖区内所有地灾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严格鉴定新增或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对新发生的隐患点,要及时确定新的责任人和巡查监测员,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
2、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警示牌、监测仪器、两卡发放情况;
3、梳理历年来地灾避让搬迁与工程治理项目执行情况;
4、检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及巡查、监测台账建立情况等;
5、对照2019年汛后调查成果,编制提交2020年汛后调查成果,特别是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变化情况、新增或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
四、质量规范要求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相关规范,按时提交汛前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及汛后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五、项目时间要求
1、汛前调查工作,按采购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交《池州市2020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2、汛后调查工作, 按采购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交《池州市2020年汛后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六、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1、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人员工资、活动经费、资料费、交通费、设备费及完成本项目的所需一切费用;采购单位后期不再另行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2、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审费以当天实际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3、付款方式:以成交单位的总投标报价为最终的签约金额,采取分期支付方式。汛前调查成果提交后,甲方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汛前调查工作费用人民币中标价的50%;汛后核查成果提交后,甲方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尾款费用人民币中标价的50%。
七、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正本1份,副本2份)
1、报价函(见附件一);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需资质证书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四)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五);
5、服务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
6、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7、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见附件八)。
8、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九)
9、投标单位认为必要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在开标前须向我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需在开标前汇到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收款人全称: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池州支行
账 号:5128 0188 0000 36590
公司地址:池州市长江中路108号新华书店四楼
(请在备注栏内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
未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签订合同后,提供一份合同原件至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存档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九、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询价响应文件无效,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一)响应文件内容字迹模糊不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二)响应文件内容、技术参数、售后服务没有实质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
(三)没有在规定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四)没有通过本公司获取询价采购函的;
(五)响应文件未按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密封完整的。
十、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二)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他人,且未经采购单位同意;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一、成交原则
必须满足本询价采购函要求,以现场有效报价最低为成交原则。有效最低报
价若相同时,以现场抽签方式决定排名顺序,并经采购单位认可确定成交供应商。
抽签决定排序的规则:
⑴第一轮:确定抽签先后顺序。在箱内放置与投标报价家数相等个数的球,球上分别贴有“1、2、3……”顺序号的标签,投标人按报价确认表顺序依次抽取、登记作为抽签顺序,抽取的球不再放入箱内。抽取大号的先抽取,小号的后抽取;
⑵第二轮:确定排名顺序。在箱内放置与有效投标报价家数相等个数的球,球上分别贴有“1、2、3……”顺序号的标签,投标人按已确定的抽签先后顺序抽取。抽取登记后,抽取的球不再放在箱内,抽取大号球的排名靠前,抽取小号球的排名靠后
十二、履约责任
凡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记录。
十三、各投标供应商须到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池州市长江中路108号新华书店四楼)获取询价采购函。
十四、本询价采购函工本费为 100元/份。
十五、成交供应商在签约前须向我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办法收取。
十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 6 月 4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在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池州市长江中路108号新华书店四楼)会议室开标,过时恕不受理。
十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125号
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13856696666
(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池州市长江中路108号新华书店四楼
联系人:贺工
电 话:0566-2096627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