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秋浦河景观大道以西、宁宜城际铁路以北、秋浦河以东区域土地规划条件业经我局按程序审查,原则同意该规划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秋浦河景观大道以西、宁宜城际铁路以北、秋浦河以东区域土地规划条件进行批前公示。
一、公示内容
1、用地位置:规划项目地块位于秋浦河东岸,宁宜城际铁路以北,秋浦河景观大道以西,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已出让地块地界以国土部门核定为准)。
2、用地使用性质:商业服务设施用地(B1)。
3、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不超过0.5(限定在出让的用地范围内计算);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
二、公示地点: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三、公示期限:2019年8月6日—2019年8月16日(合计7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66-2819106
办公地址:池州市清风西路125号
五、公示附件
1、区位图
2、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