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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新闻中心 > 规划公告 > 批前公示

池州市天堂湖地区东至路以南、升金湖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1号天堂渠以北地块规划条件(控规图则)批前公示

阅读次数:1594 信息来源: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04-3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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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天堂湖地区东至路以南、升金湖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1号天堂渠以北地块控规图则(规划条件)业经我局按程序审查,原则同意该控规图则(规划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池州市天堂湖地区东至路以南、升金湖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1号天堂渠以北地块控规图则(规划条件)进行批前公示。

一、公示内容

1、用地位置:池州市天堂湖地区东至路以南、升金湖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1号天堂渠以北,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已出让地块地界以国土部门核定为准)。

2、用地使用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3、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不超过1.1(限定在出让的用地范围内计算);建筑密度:不大于38%;绿地率不小于30%。

二、附图(图则)

三、公示地点: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三、公示期限: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29日(共30天)

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平天湖分局联系电话:0566-2717598

办公地址: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二楼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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