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天堂湖地区东至路以南、升金湖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1号天堂渠以北地块控规图则(规划条件)业经我局按程序审查,原则同意该控规图则(规划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池州市天堂湖地区东至路以南、升金湖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1号天堂渠以北地块控规图则(规划条件)进行批前公示。
一、公示内容
1、用地位置:池州市天堂湖地区东至路以南、升金湖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1号天堂渠以北,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已出让地块地界以国土部门核定为准)。
2、用地使用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3、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不超过1.1(限定在出让的用地范围内计算);建筑密度:不大于38%;绿地率不小于30%。
二、附图(图则)
三、公示地点: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三、公示期限: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29日(共30天)
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平天湖分局联系电话:0566-2717598
办公地址: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二楼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