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9407743/201711-00004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城乡规划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成文日期: | 2017-11-23 | 发布日期: | 2017-11-24 10:19 |
发文字号: | 池规字〔2017〕55号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池州市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涉及规划调整项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科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2817568 |
关于印发《池州市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涉及规划调整项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池规字〔2017〕5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主城区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池政〔2017〕78号),规范非住宅项目规划调整的条件及流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城乡规划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池州市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涉及规划调整项目工作实施细则》,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随文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池州市城乡规划局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池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