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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9407743/202009-0004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27
废止日期: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27 11:00 来源: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吴淞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严格依法管理,“倒逼我市非矿经济转型升级的提案》(第124号)收悉。经与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会办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开展矿山综合整治,实施“铁腕治矿”行动,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努力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促进全市矿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全面实施矿山综合整治。矿业经济是池州重要支柱产业,同时也是众多问题之源,已经成为池州发展的痛点。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矿区调研。615日,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围绕“治乱象、严标准、减总量、深加工、抓修复”总体思路,实现“减量、提质、增效”目标,深入开展矿山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全市矿产品生产和运输过程中“超采、超载、超速”等突出问题,遏制矿山超能力生产现象,扭转矿产品运输量过度增长造成交通运输环境恶化被动局面,逐步改善矿产品粗放经营方式,有序推进矿产品精深加工,促进矿业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会后,市政府高规格成立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亲任组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制定印发《池州市矿山综合整治实施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延期关闭矿山“见底清零”,依法处置过期采矿权,对停产矿山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基建矿山和生态修复治理矿山监管,实施矿山产能管理,实行联审联批机制,促进矿山品精深加工,对标国标建设绿色矿山,推进“铁腕治矿”由治标向治本方向延伸。各县区政府积极行动,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强力推进矿山综合整治,开展交通运输环境专项整治,开展基建与生态修复治理专项排查,严格矿山产能管理,全市矿产品交通运输秩序及矿山生产呈现好转的态势。

2016年以来,全市已关闭“小、散、乱”和资源枯竭矿山34家,清退、调整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44宗,完成5个露天矿区整合工作,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工程 60个,查处非法采矿案件28起,有力维护了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是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我市率先在全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制定《池州市绿色矿山创建管理办法》,建立市县两级联创、企业主建、联合验收、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从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企业社区和谐化六个方面,对绿色矿山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严格绿色矿山创建准入。新建矿山必须按照国家绿色矿山标准,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各县区列入保留矿山且资源储量能够满足生产5年以上(矿种最低开采规模)的矿山必须按照国家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对资源储量不能保障矿山5年生产要求但矿区符合整合条件的矿山,应通过矿山整合方式,提升资源储量规模,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切实做到应建尽建。2021年,全市生产矿山必须通过绿色矿山创建验收。2020年底前,未建成绿色矿山的,一律停产整改。开展绿色矿山第三方机构评价,实施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2020年绿色矿山第三方机构评价工作已于625日开始,54家矿山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参与评价,对达不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一律退出绿色矿山名录,并由属地政府责令停产整改。

目前,全市已有44家矿山被授予“市级绿色矿山”称号,其中,6家矿山入选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库。

三是开展交通运输环境治理。按照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部署,2020618日起,市公安局会同交通运输局联合开展“超载超速、占道行驶、脏车上路”专项整治。在318国道五溪至主城区段、池州高速公路转盘至主城区段、齐石线、牧之路、殷石线至殷汇高速出口等重点路段设立卡点,加大联合流动检测频次,严格查处超载超速、占道行驶、脏车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池州市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池政办秘〔201960号),推进市县(区)两级科技治超全要素综合监管平台升级和矿产品企业源头治超系统建设,建立货运车辆信息备案数据库,实施东至官港和青阳老山2个超限超载检测站货运车辆检测专用通道和8个超限检测点建设,新建4个、升级改造16个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形成多点采集、在线联动、实时追踪、全域管控、闭环处理、失信惩戒等全要素一体化科技治超综合治理体系。开展路面污染综合整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港口、矿山加装车辆出场喷淋设备,配备专人对车辆全面进行冲洗,严禁车辆夹带泥土、污水上路行驶。统筹谋划交通运输布局,按照“矿---园”一体化建设要求,开展东至、贵池、青阳矿产品运输廊道可行性论证,促进矿产品交通运输环境改善;编制矿产品运输“公转水”、“公转铁”规划,培育和扶持运输企业,开展内河航道整治和码头建设,推广集装箱运输模式,实现港口快进快出功能,提高矿产品综合运输效率。

四是加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池州最大的优势是生态优势,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本质要求。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大排查,对53家生产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生态修复过程中存在的超期治理、越界治理等问题一一作出处理。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账户,规范基金使用行为,督促企业编制年度修复计划,实施跟进式修复,做好边开采边修复工作。对治理工程达不到设计要求以及生产设施未拆除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对不按治理方案(设计)施工、超范围治理、以采代治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2家历史遗留废弃无主矿山,逐一核实,对已自然复绿的8家矿山予以销号,对剩下的14家矿山复绿工作已交办属地政府负责修复。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度,严把矿山开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对涉及生态红线的矿区一律不得通过环评。加强矿山环境综合整治,以打赢蓝天保卫战为抓手,开展矿山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改善了矿区生态环境。

五是坚定不移地推进矿产品精深加工。2019年,《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规范管理矿产资源加快矿业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池政秘〔201985号),对矿产品精深加工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精深加工方向,进行了部门职责分工。今年,市政府在制定矿山综合整治实施工作方案中,进一步对推进矿产品精深加工、促进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要求加快编制“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末矿业经济规模总量、产能、绿色矿山数量、精深加工程度等约束性指标。制定池州市矿业经济精深加工指导目录和鼓励矿产品精深加工激励政策,调动矿山企业的积极性,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新材料产业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矿产品就地精深加工,促进矿业经济转型升级。在新立采矿权出让公告中,对配建矿产品精深加工项目进行约定;在矿产品深加工项目的用能、用地、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上给予倾斜,着力推进采选业+加工业一体化企业快速成长。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对照矿山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矿山矿山综合整治,不折不扣地完成好矿山综合整治各项任务,推动全市矿业经济转型升级,推进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0716

 

(联系人:章新来    联系电话:0566-2819125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议案提案科、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