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31号)等规定,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出让安徽省青阳县白云山整合矿区南段方解石矿采矿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及矿区范围
安徽省青阳县白云山整合矿区南段方解石矿位于青阳县城区68°方位,直距约16 km,行政区划隶属青阳县新河镇周桥村。
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57′00″,北纬30°40′22″。
矿区北距G318国道5千米,且有简易公路与其相连;北距长江铜陵港约60千米,铜陵火车站约70千米;西距长江池州港约54千米。由此可达各地,交通较为便利。
本次挂牌出让的安徽省青阳县白云山整合矿区南段方解石矿采矿权出让面积:0.491平方公里,范围由9个拐点圈定,各拐点直角坐标分别是:
拐点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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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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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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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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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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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540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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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913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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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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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5549.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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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91467.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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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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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5549.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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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91867.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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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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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525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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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9164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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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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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487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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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9164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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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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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487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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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9071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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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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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501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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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9070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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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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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5287.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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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90894.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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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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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532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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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91067.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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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251米至-70米。
(二)出让范围内原矿业权设置情况
出让范围内现有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方解石矿采矿
权,2014年6月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以“皖国土资函〔2014〕920号”同意矿山对该矿现采矿权范围深部进行矿产勘查及提交勘查报告,鉴于深部查明的方解石资源量经评审备案已达中型储量规模,2016年1月以“皖国土资函〔2016〕164号”确定重新划定矿区范围,采取公开招拍挂方式出让矿权。并明确:出让前由青阳县政府对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方解石矿除采矿权外的其他资产进行整体评估,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出具愿意按评估价接受补偿的书面承诺,并主动申请注销采矿权。若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不参与此矿权的竞买或未竞得,由竞得人对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方解石矿除采矿权外的其他资产按评估价给予补偿;其原采矿权内剩余资源量的补偿额,根据该矿区资源公开出让的实际成交出让收益和采矿权内资源占整合矿区资源的比例据实计算,并由竞得人一次性予以补偿,其原采矿权外资源成交出让收益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若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参与此整合矿权的竞买并竞得,仅需缴纳其原采矿权外资源的实际成交出让收益。
(三)矿产资源概况
2015年9月安徽经纬矿产储量动态检测有限公司编制提交了《安徽省青阳县白云山矿区方解石矿资源储量核实及深部详查地质报告》。
2015年9月19日该报告经安徽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组织评审(皖矿储评字〔2015〕119号),并于2015年11月6日经原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皖矿储备字〔2015〕084号)。
本次出让的安徽省青阳县白云山整合矿区南段方解石矿保有的(122b+332+333类)矿石量795.73万吨,平均品位:CaO为55.01%、白度86.3°(其中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方解石矿采矿权内518.86万吨,采矿权外276.87万吨)。
本次出让采矿权开采矿种为方解石。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规模为30万吨/年。出让年限20年,自受让方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
出让期届满,出让资源量未开采完毕的,受让方按规定可以申请采矿权延续,不另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在出让期限内,出让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的,采矿权自行终止,受让方应按规定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
二、竞买申请人资质条件及审查
1.竞买申请人资质要求。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应持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本次挂牌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外商投资企业受让本采矿权需征求军事管理部门意见。
3.竞买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竞买申请书、承诺书、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登记证明文件(企业基本注册信息、股东信息查询单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委托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安徽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审查,资质条件经审查合格的,交付竞买保证金600万元人民币后,取得竞买资格。
三、竞买报名的时间、地点
竞买报名时间:自 2018 年12月12日 9 时起至 2019年1月9日 16 时止(工作日上班时间内)。竞买申请人持参加竞买申请资料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索取挂牌文件;需要查阅《安徽省青阳县方解石矿资源储量核实及深部详查地质报告》等相关资料的,竞买人可凭报名回执到安徽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合肥市包河区锦绣大道与湖北路交口安徽省地质资料馆)查阅相关地质资料或自行到出让矿区进行现场考察。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作为竞买人参与报价。
四、挂牌竞买报价时间、地点
2019年1月10日上午 9 时起,至2019年1月23日下午15时止,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
五、挂牌起始价、竞价方式
安徽省青阳县白云山整合矿区南段方解石矿采矿权出让年限为20年,挂牌起始价为3000万元,增价幅度为50万元的整数倍,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六、风险提示
受让人应当承担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
1.申请人应认真研读《安徽省青阳县方解石矿资源储量核实及深部详查地质报告》,核实报告中估算的开采量与实际可供开采量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至挂牌之日,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方解石矿仍在正常依法生产,其矿权内保有储量以重新核实为准。
2.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 。
3.不可抗力的影响。
七、特别约定
1.竞买人对本次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权属和其他地面附着物如林木、种植物、安全距离内房屋及输电线拆迁等问题须作充分了解,对受让后可能向第三方做出的补偿等问题,由竞得人依据有关规定在当地政府协调下自行解决。
2.竞买人应对“皖国土资函〔2016〕164号”和“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方解石矿”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及附属资产收购协议书作充分了解。对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以外的竞得人,需按附属资产收购协议向青阳县政府支付补偿款,由青阳县政府对附属资产进行核实后转交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
3.若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未竞得,应在青阳县政府的监督下,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立即停产,并主动申请注销采矿权。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同时依规组织对采矿权范围内剩余资源量重新核实。竞得人根据核实后剩余资源量,按本次竞得实际成交的吨平均出让收益计算后支付给青阳县政府,再由青阳县政府转付给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
4.出让范围内的矿体顶、底板及夹石,若能利用,按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5.该矿的开发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
八、其他事项
1.安徽省青阳县白云山整合矿区南段方解石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具体事宜委托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安徽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主办,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安徽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安徽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协办。
2.本次挂牌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安徽省青阳县白云山整合矿区南段方解石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含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申请书、承诺书、资格审查表、竞买规则、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矿区概况等)。
3.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4.若对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者,请在2019年1月9 日16时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安徽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5.联系方式:
(1)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安徽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人:欧瑞、张子臻
联系电话:(0551)66223846、15256596156、18155185851
传真号码:(0551)66181500
(2)安徽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联系人:祁轶宏、霍立新
联系电话:(0551)66181665、13856919170
传真号码:(0551)66181676
(3)安徽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安徽省地质资料馆)
联系人:许卫军、张明霞
联系电话:(0551)66181617、66181647、15555101001
传真号码:(0551)66181617
(4)安徽省土地使用与矿业权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罗少敏、方曙
联系电话:(0551)68195952、68195955
传真号码:(0551)68195953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