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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池州市国土资源局。
评估对象:安徽省青阳县新亚火焰山方解石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池州市国土资源局拟有偿出让安徽省青阳县新亚火焰山方解石矿(增加资源储量)采矿权,需咨询“安徽省青阳县新亚火焰山方解石矿(增加资源储量)采矿权”的出让收益。本次评估即是为委托人确定该采矿权出让收益提供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
评估日期: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8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主要评估参数:根据2017年度《储量核实报告》和池国土资储备字[2017]9号,采矿权范围内保有方解石矿石量为169.13万吨,已有偿化处置的资源储量170.79万吨,期间消耗的储量为10.38万吨,采矿权范围内新增资源储量为8.72万吨。本次评估利用增加的储量为8.72万吨,设计损失量为0,采矿回采率为88%,采矿损失量为1.05万吨,评估利用的新增可采储量为7.67万吨,设计生产规模为20.0万吨/年矿石量,矿山可提供的服务年限为0.44年,产品方案是方解石矿原矿,其不含税平均销售价格取92.82元/吨,采矿权权益系数取4.3%,折现率取8%。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 “安徽省青阳县新亚火焰山方解石矿(增加资源储量)采矿权” 出让收益评估值为33.66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陆仟陆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矿业权评估准则,对该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评估值进行分析、估算发表专业意见,是矿业权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矿业权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安徽省青阳县新亚火焰山方解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部情况,请认真阅读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矿业权评估师(签名):
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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