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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0714/201612-057 组配分类: 矿业权出让公告
发布机构: 池州国土资源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企业 / 报告
名称: 青阳县保运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石灰岩矿 (环境治理)采矿权评估报告 文号: 天地源矿评报字[2016]第248号
成文日期: 2016-12-26 发布日期: 2016-12-26
废止日期:
青阳县保运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石灰岩矿 (环境治理)采矿权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26 08:52 来源:池州国土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评估机构: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池州市国土资源局。

评估对象:青阳县保运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石灰岩矿(环境治理)采矿权。

评估目的:采矿权出让。

评估基准日:2016年10月31日。

评估日期: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30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主要评估参数:根据矿山《治理设计》和审查意见书的函,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设计需开挖的石灰岩矿资源储量为68.9万吨,其中界内为45.84万吨,界外为23.06万吨;本次由于矿山环境治理需要需评估利用的储量为23.06万吨;设计损失为0;采矿回采率取98%;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为22.6万吨;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生产期为9个月;产品方案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原矿;不含税销售价格取28元/吨;折现率取8%;采矿权权益系数取4.2%。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查勘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认真估算,确定青阳县保运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石灰岩矿(环境治理)采矿权评估价值为25.34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叁仟肆佰圆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摘要取自《青阳县保运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石灰岩矿(环境治理)采矿权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详细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矿业权评估师(签名):

 

 

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