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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0714/201909-045 组配分类: 年度本部门财政决算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原池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9-27 发布日期: 2019-09-27
废止日期: 2024-09-27
原池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9-09-27 09:21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池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部门决算

 

2018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池州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1. 部门职责

  2.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附件)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池州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化发展战略;拟订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村镇各层次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的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
    (二)协助市政府组织编制全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拟订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城乡规划(包括分区规划、各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申报和实施,组织城市设计。
    (三)负责城市规划设计、科研、勘测、道路红线、地形图测绘成果、计算机信息、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验,颁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五)统筹城乡规划管理,指导市辖各县区城乡规划工作;组织市辖各县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选址和城市其他发展需要控制地区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前的技术论证和审查。
    (六)指导和监督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
    (七)负责主城区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对城市夜景灯饰方案的受理、审核、审批和监管。

(八)负责村镇规划管理。
    (九)负责加强主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管线规划管理。
    (十)负责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
    (十一)负责主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城建档案管理。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市规划建设指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单位构成没有增减。

纳入池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池州市城乡规划局本级

2

池州市城建档案管理处

 

    第二部分 池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池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458.72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458.72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9.02万元,增长15.80%,主要原因是规划设计费20世纪建筑遗产项目费用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32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3.61元,占93.30%;其他收入88.57万元,占6.7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39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48万元,占46.44%;项目支出749.16万元,占53.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79.33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279.33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352.1万元,增长37.97%,支出增加了397.82万元,增长45.13%,增长的主要原因:规划设计费20世纪建筑遗产项目费用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1.24万元,占全年收入的37.7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8.99万元,减少27.49%,主要原因是年度纳入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项目本年度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列支(项目归口计算方式转换)。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6.81万元,占全年支出的40.9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7.86万元,减少16.49%,主要原因是年度纳入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项目本年度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列支(项目归口计算方式转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6.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万元,占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5万元,占4.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2万元,占1.45%城乡社区支出529.92万元,占88.79%;住房保障支出23.11万元,占3.8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1.81万元,支出决算为59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数字规划二期的项目经费;二是人员工资调整、财政统一追加一次性生活奖励。基本支出596.8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预算追加2017年招商引资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初预算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列入了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8.62万元,支出决算为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430.8万元,支出决算为52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数字规划二期的项目经费人员工资调整、财政统一追加一次性生活奖励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3.11万元,支出决算为2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6.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4.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82.7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万元、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咨询费万元、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委托业务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16万元,本年收入682.37万元,

本年支出682.3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16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018年度决算682.37万元,其中:“ 规划设计费”决算619.37万元,主要用于多规合一规划、主城区南门和北门片区规划、城南建材市场规划及方案、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等规划

“城市规划展示馆经费”决算32万元,主要用于规划馆改造、人员工资、办公设备的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县区规划督察员办公经费”决算21万元,主要用于3个驻县督查员工资、办公、住宿、来往的交通费用。

“规划委工作经费”决算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会议材料的印刷。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池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36.6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原池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年初安排政府采购项目2.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万元,由于该采购项目未完成,实际支出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池州市城乡规划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原池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预算设定绩效目标一个,目前该项目还未结束,未实行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