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总价)
|
加价
幅度
(万元/次)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
池江2026-8
|
滨江大道以南兴业大道以东(B25)地块
|
集中区滨江大道以南兴业大道以东
|
78515
|
一类
工业
用地(工业+商业)
|
不低于2.0(其中商业服务业计容建筑面积
不大于70000平方米)
|
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
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
40
|
3980
|
20
|
3980
|
3400926BA0055
|
341702021001GB80585W00000000
|
/
|
|
池江2026-9
|
兴业大道以东黄河路以北(B26)地块
|
集中区兴业大道以东黄河路以北
|
102587
|
一类
工业
用地(工业+商业)
|
不低于2.0(其中商业服务业计容建筑面积
不大于35000平方米)
|
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
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
40
|
3460
|
20
|
3460
|
3400926BA0056
|
341702021001GB80604W00000000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8月4日,到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南产业集中区分局获取挂牌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4日,到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南产业集中区分局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4日17时0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南产业集中区分局将在2026年8月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池州市清风西路129号),挂牌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8时00分至2026年8月6日17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情况
|
地块
编号
|
标准地指标
|
|
容积率
|
固定资产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达产后亩均税收
(万元)
|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
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
(吨/万元)
|
|
B25
|
不低于2.0(其中商业服务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70000平方米)
|
不低于300
|
不少于30
|
不高于0.75
|
不高于1.995
|
|
B26
|
不低于2.0(其中商业服务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35000平方米)
|
不低于300
|
不少于30
|
不高于0.75
|
不高于1.995
|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地块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20日内与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四)项目不得用于化工项目,须全部自持,不得分割转让、销售。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南产业集中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6-2210538
联 系 人:吴先生
开户单位: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池州江南产业集中区支行
账 号:34001766608053001221
银行行号:105379000113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