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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等法律和政策规定,经池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青阳县双合-阳山整合矿区电石用灰岩矿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125号
二、受让人
名称:安徽友金矿业有限公司
场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酉华镇华岸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23MADNYGCU2H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青阳县双合-阳山整合矿区电石用灰岩矿探矿权
勘查矿种:电石用灰岩
地理位置: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酉华镇华岸村
面积:0.629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编号
经纬度坐标
经度
纬度
1
118.0141317
30.4018409
2
118.0149639
30.4021373
3
118.0154378
30.4021147
4
118.0201234
30.4018466
5
118.0204124
30.4016787
6
118.0206734
30.4014240
7
118.0205383
30.4011279
8
118.0203281
30.4004315
9
118.0202457
30.4002757
10
118.0156217
30.3954552
11
118.0142613
30.3948926
12
118.0132973
30.3956194
13
118.0133494
30.4011373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理由:本次协议出让探矿权范围系安徽友金矿业有限公司所属的2宗采矿权范围及300米左右夹缝区域。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文件要求。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30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反映人提供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66-2819108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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